協會入會辦法

 

資格

  1. 個人會員:凡設籍或工作於本市,贊同本會宗旨,成年者,有行為能力,具長期照顧服務資格者,填具入會申請書,經理事會審查通過,並繳納會費後,為個人會員。
  2. 團體會員:凡經政府機關登記有案之本市公私立機構或團體,贊同本會宗旨,填具入會申請書,經理事會審查通過,並繳納會費後,為團體會員。
  3. 贊助會員:贊同本會宗旨且贊助本會經費、資源之個人或團體,填具入會申請書,經理事會審查通過,並繳納會費後,為贊助會員。
  4. 榮譽會員:贊同本會宗旨,具對長照貢獻資格者,填具入會申請書,經理事會審查通過,並繳納會費後,為榮譽會員。

權利

會員(會員代表)有表決權、選舉權、被選舉權與罷免權,每一會員(會員代表)為一權。贊助會員、榮譽會員,無前項權利

義務

  • 會員有遵守本會章程、決議及繳納會費之義務。
  • 會員(會員代表)有違反法令、章程或不遵守會員大會決議時,得經理事會決議,予以警告或停權處分,其危害團體情節重大者,得經會員大會決議予以除名。
  • 會員喪失會員資格或經會員大會決議除名者,即為出會。
  • 會員得以書面敘明理由向本會聲明退會。

費用

  1. 入會費300元
  2. 常年會費300元